遵义宠物检疫局在哪?
根据2019年2月28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实行入境动物检疫和边境检查制度;并规定经公路、铁路运输的动物,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定通道的动植物检疫机关受理检疫申请,接受检疫监督。
经航空、水运、邮政汽车等运输的动物,由起点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的动植物检疫机关受理检疫申请,接受检 疫监督。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运送动物的乘客应该到进入我国境内第一站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接受手续。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分类 按照性质可分为: ①野生动植物资源;②人工养殖动物及其产品(含水产)。
按来源可分为: ①野生动物及其产品;②驯养繁殖动物及其产品。
③外来物种。
按照危害程度可分为:
①一般动物及其产品;②重大动物疫病病原体及其他危害动物健康的病原微生物。
二、办理程序 从事动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级政府指定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申请,报送有关资料,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手续,签订责任书,领取检疫证明,方可购运。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传播。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动物免疫证件复印件;
购销合同原件;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司机驾驶证复印件;
货物调运单复印件等,具体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